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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盟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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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百泰首饰”加盟/特许经销店标准

一、资格及条件

(一)具备经营黄金珠宝首饰类资质的法人、合伙企业、个体工商户或其它经济组织,有固定的经营场所;

(二)认同品牌经营理念及运作、管理模式;

(三)认同品牌定位、价值和品牌文化;

(四)在当地行业内销售排行前三名者优先。

二、适用范围

(一)加盟店:商场内开设的专柜;

(二)专卖店:地级以上城市位置处于当地繁华地段;

(三)特许经销店:县级市店中店内且该店在当地销售排名前二。

注:特许经销客户在本区域内有优先加盟权。

申请加盟(特许经销)的加盟店/柜在加盟期间不得经营除“百泰首饰”品牌外的其他任何品类商品。

三、店铺条件

店铺营业面积与柜台米数参考对比表:

 

 

加盟店

特许经销店

专卖店

店铺面积

>25平米

/

>120平米

柜台长度

总计

>12m

>6m

>25m

其中:4大子系列

>6m

>6m

>6m

通货

余下柜台

余下柜台

余下柜台

 

四、产品要求

(一)黄金产品必须配置百泰4大子系列产品:喜福(婚庆饰品)、感恩的心(中老年饰品)、珍金(时尚青年饰品)、好运宝宝(儿童饰品),每类占1.5m柜台;

(二)非黄金产品包括:钻石、铂金、k金。

注:综合店存货比例:黄金:非黄金=6:4

特许经销店“百泰首饰”柜中不得做非黄金类产品。

 

五、配货要求(以纯黄金为基础)

(一)首次铺货量:根据店铺柜台长度确定,

4大子系列为700克/米,

通货为800克/米;

(二)年销量:按第三条店铺面积及柜台长度为基础,每年周转2.5次计算

 

 

加盟店

特许经销店

专卖店

首批货量

4大子品牌

>4kg

>4kg

>4kg

通货

>4.8kg

按余下柜台算

>15.2kg

年销量

>22kg

>10kg

>50kg

 

六、形象要求

加盟授权店/柜台所有涉及对外的形象,包括但不限于:店面门头、广告、印刷品、物料等与“百泰首饰”品牌相关的图像、字样,必须按照“百泰首饰”统一标准进行设计、报批同意后才可使用。

七、系统配置

所有专卖店、加盟店/柜必须安装百泰销售/进货系统,须满足系统安装的硬件环境,基本配置要求如下:

(一)电脑[最低配置:CPU P4(2.4HZ);二级缓存(1MB);内存1GB(建议2GB);硬盘120GB;];

(二)扫描枪[最低配置:USB接口;分辨率:0.1mm(4mil);扫描景深:30cm;扫描速度:每秒72±2条扫描线;一次识别率:75%];

(三)打印机(针式票据平维式打印机);

(四)联网(能访问互联网,1M以上宽带);

(五)操作系统(XP . Vista . win7. IE6及以上)。

注:特许经销店暂不强制要求安装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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